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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市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属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在甬省部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考发〔2007〕19号)精神,现就我市该项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考试定于11月4日进行,具体为:
初级:上午9:00---11:00 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知识 (药学、中药学)
下午1:30--- 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中级:上午9:00---11:00 药学(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下午1:30---3:00 药学(中药学)专业知识 下午3:45---5:15 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中药学)
二、考试形式及答题要求
本次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各科目考试试题均为客观题,全部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
三、考试级别、专业设置及报考条件
(一)本考试设置初、中两个级别,专业分药学和中药学。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包括香港、澳门居民),遵纪守法并具备相应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参加药学专业初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须取得药学(中药学,下同)及相关专业(医学、护理学、生物学、化学,下同)中专以上学历,并从事药学工作满1年。
2.参加药学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考试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7年;
(2)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6年;
(3)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本科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4年;
(4)取得药学或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受聘担任药师满2年。
(三)报考条件中凡涉及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07年12月31日。
四、报名办法
该项资格考试原则上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现场确认的方式办理。今年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定为5月29日至6月6 日。届时,报名考生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按报名系统流程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地填写和输入本人信息,并通过网络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jpg格式,宽和高比例为1:1.4,照片信息量为20k以内,不大于200×2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填写输入完成后,下载打印《2007年度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送所在单位或业务主管部门(其中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的需由档案存放部门盖章)初审同意后,于2007年6月5日至7日,到市人事考试中心(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一楼人事服务大厅考试中心窗口)进行现场确认。联系电话:87116422、87134800。县(市)、区考生也可在当地人事(人事劳动)部门指定的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办理确认手续时,考生须提供下列材料: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下载的有报名序号并由本人签字的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见附件);
4.2006年以后拍摄的与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片的免冠白底正面二寸彩色证件照一张;
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审查报考人员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由经办人确认、在报名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市人事考试中心及县(市)、区报名确认点收到考生网上下载的报名表后,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考试费。
网上报名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考生已通过网络报名,但未按时到现场办理报名确认和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
2.考生必须于 2007年10月31日至11月3日期间登陆浙江人事考试网(网址: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等材料,并在“宁波考试网”(www.nbks.net)下载应试须知。
3.考生必须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凭本人的身份证(军官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考试收费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按浙江省财政厅、物价局浙财综字〔2006〕141号文件执行,即考试费按每人每科50 元收取。
六、组织管理
本次考试报名及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电话:87116422);教材订购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负责,需订书的考生可直接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柳汀街168号,电话:87179162、81118786,联系人:郑汐)。
浙江省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通力协作,严格掌握报考条件,加强对资格审查工作的管理,以确保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 从事药学(中药学)业务工作年限证明
宁波市人事局
二○○七年五月十八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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